(三)项目运作模式
项目面积共403亩,用地指标已经取得,土地征收补偿尚未完成,故采用“土地开发融资权拍卖”(类似土地一级开发、PPP模式)的方式进行项目运作。
1、土地开发融资权拍卖的定义和具体内容:
土地开发融资权定义:中原电气谷管委会与投资人签订相关协议,投资人需支付上述投资款12865万元,协助管委会完成403亩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及相关工程建设投资,管委会负责按相关程序完成约定403亩的土地收储工作后,依法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,投资人按约定分享403亩土地出让的增值收益作为投资回报。
该项目包含以下具体内容:
(1)隆昌路绿化亮化工程建设投资:隆昌路(魏武大道至学院路段)500-600米道路绿化亮化工程及隆昌路跨学院河桥梁工程,其中绿化亮化工程概算400万元,隆昌路跨学院河桥梁工程概算600万元。工程总投资概算1000万元(工程代建)。
(2)土地整理投资:项目片区内403亩土地收储、平整费用投资,土地整理总投资约11865万元(现金支付)。
(3)投资回报:根据403亩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结果获取投资回报。
2、投资总额:项目总投资额为12865万元,其中现金部分11865万元,工程代建投资1000万元。
3、可出让土地:该项目整理后可出让净地面积约403亩(分南北两宗出让,面积分别为193.91亩和209.23亩),居住用地,容积率<3.0,建筑密度<20%,绿地率≥35%,限高80m。
4、土地开发融资权价款:开发权拍卖参考价为44330万元(折合毛地单价100万元/亩)。该价格为403亩土地出让成交价的溢价分成的基数,投资人在净地出让前实际仅需投资12865万元。
5、付款方式:投资人竞得土地开发融资权后,十日内付至4000万元, 5个月内付至11865万元(根据政府土地征收进度分批支付)。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“代建制”方式完成,投资人垫付前期投资。
6、投资回报:投资人的投资回报=(40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-土地开发融资权成交价)×70%。
7、土地供应:开发权竞得人付清全部征地补偿款(11865万元)后一个月内,约定区域内403亩土地即可出让(可分两次出让,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)。
8、投资人义务。作为投资人获取投资回报的要求,投资人必须参与403亩土地出让活动,并以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价格进行报价,以确保土地不流拍(即承担兜底拿地的义务)。该项目位于河南省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(芙蓉湖CBD商业中心)核心位置。地块东临魏武大道(贯穿许昌城区南北的主干道)、南临隆昌路(规划)、西临学院路(在建许昌市水系连通样板工程—学院河湿地公园)。规划总面积403亩(分南北两块,面积分别为193.91亩和209.23亩),居住用地,容积率<3.0,建筑密度<20%,绿地率≥35%,限高80m。路总:15093475911
河南省许昌市魏武大道西侧403亩商住用地近期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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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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